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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不闪光的摄像头拍违章吗大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违法抓拍设备的公告
2025-06-26 | 作者:产品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大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2025年4月23日0时起,启用部分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和部分违停抓拍设备,现将相关设备安装位置公告如下:
以上路口抓拍“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
以上路段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的违法行为。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